公司应提供的支持和保证:
1.公司应提供的资料(12项)
(1)营业执照
(2)生产许可证
(3)GMP证书
(4)协议书
(5)生产批件
(6)质量标准
(7)检验报告书(省检)
(8)物价批文
(9)
质量保证协议
(10)机构代码证
(11)税务登记证
(12)法人受权委托书
2.质量保证
2.1公司对经销产品的质量全程负责,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2.2在经销过程中,如属于产品质量事故,由公司承担责任及相关费用,并及时与
代理商一道共同调动社会资源,妥善处理。
3.退货支持
3.1凡属质量问题,公司可无条件退货;
3.2其他原因调、退货,必须在收到货后一个月内进行,但货物应无损坏和
包装完好,逾期则视为需方放弃该项支持。
4.
市场保护4.1在
全国范围内执行一级市场代理,地市级城市(含所属县、镇)
4.2每个城市只造定一个
***代理商,公司不得在代理区域内向第二方供货,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3为保障全国各地代理商的利益,防止窜货及
低价销售行为,公司向代理商收取一定的市场保证金,直辖市、省会城市及经济单列市保证金1万元,地级市保证金为5000元。合同终止后,代理商无违约操作行为,保证金全数退还。
4.4制定严格的市场管理制度,加大市场的稽查力度,严防窜区域及低价销售行为,切实保护代理商的利益。
4.5公司
代理产品均在每盒产品包装打上防伪印迹,一旦有窜货行为,公司出面严厉手段进行打击。
5.服务保障
5.1公司保证及时开票、发货及按合同兑现,并建立严格的服务、管理规范。
5.2公司建立严格的代理商档案管理制度,并制定走访制度,不定期地向代理商提供销售指导服务。
6.策划支持
6.1公司根据产品特点办理和提供必要的产品证件(如
中药保护品种,
医保目录等)。
6.2在必要时协助代理商在代理区域开展产品推介活动。
6.3由于
代理价系最低结算价,其宣传资料以外的各种宣传广告、市场开发费用由代理商承担。
7.政策支持
公司在代理政策上,严格保护
区域代理商、创造和平、公证的市场环境。
8.奖励
公司对销售业绩突出的代理商给予物质上的奖励。(奖励办法于2006年5月30日前出台)
一、经营商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医药经销单位或有销售
药品实践经验的***人士
2.有完善的区域
销售网络和销售队伍。
3.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4.严格职守
代理销售区域,不得恶意向其他地区窜货或低价倾销产品。
5.具有长期
合作,共同营造品牌的理念。
6.确定代理商后须与公司签定《***代理销售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