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商范围以及要求
在
全国范围内招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
***代理商,要求具备健全的
医药营销
网络,一定的经济实力,良好信誉的单位或
个人。
二、营销政策
提供所需的一切合法证件及手续,支持帮助
代理商办理当地产品入市手续。
免费提供相关资料、样报,样带以及招贴物。
在有关报纸、***杂志等方式按产品在市场上的开拓进度给经销商支持。
公司派专员,大区经理指导协助开展工作。
三、特色
合作关系
我公司陆续上市的新
品种在同等条件下现有经销商优先签约,每年不同地区的
药品、
保健品
交易会,我公司参加会展时免费为当地我经销商宣传、招商,洽谈。
四、产品质量以及
市场保护:
我公司推出的
所有产品均按照国家规定以及检验标准生产、品质优良。
严密的市场保护:我公司长期派专员或大区经理在所签约市场巡察办公,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并实行区域编码与生产批号,暗记三种相结合的全程跟踪货物管理,严厉制止、打击窜货行为,一经核实,对窜货方实行按产品
批发价格计罚的方法赔偿被窜货方,不服者立即取消其代理资格。
五、提货以及销量要求:
首批提货根据代理范围限量提货,为防止市场混乱,而自我制约,根据代理范围收取适量
保证金。
直辖市20件-30件,保证金伍万元;省级市10-20件,保证金叁万元;地级市5-10件,保证金壹万元。
直辖市年销量不得低于500件;省级市年
销售量不得低于350件;地级市年销量不得低于200件。
六、让利政策:
双方互利的价格政策使你得到更多的实惠,只有你有利,我才有利。
给你一个巨大的利润空间。
七、奖励方式
直辖市当年累计销货量达到500件,按结算
底价返还3%
返还时间:在达到500件时一次性返还或提货兑现。
省级市当年累计销货量达到350件,按结算底价返还3%
返还时间:在达到350件时一次性返还或提货兑现。
地级市当年累计销货量达到200件,按结算底价返还3%
返还时间:在达到200件时一次性返还或提货兑现。
当年累计销货量超过500件(直辖市)、350件(省级市)、200件(地级市)的,超过部分按结算底价的5%返还,返还时间:当年年底一次性返还或提货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