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域保护权:经营区域确立后,公司不能在其区域发展新的
代理商.
2.发展受益权:有权发展代理商及加盟店,可以获得招商补贴。
3.广告支持权:公司为代理商提供统一的招商广告和专项广告支持,为代理商创建强大的招商平台,确保代理商获得稳定收益。
4.产品差价权:享受公司的供货折扣,对代理商和加盟店供货,获取巨大的供货差价利润。
5.分享资源权:使用公司的经营资源,如:营销理念、员工培训、文案策划、业务谈判、
品牌管理、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经营用品等。
6.货品“零”库存权:
总代理享有货物周转*低库存权,公司将及时、
快速、准确地把货品直接发往总代理指定的店铺,而无需占用太多周转资金和库存大量货品。
7.一站式供货权:无论省会城市、地区级、县级市等总代理,代理商之间的关系互为平等、平行关系,由公司直接管理,由公司直接一站式,无中间环节供货。
8.自营权:总代理可在经营区域内无需交纳任何费用,即可开设多家自营店,进行零售业务,获取零售超级利润。
1.认同东方海洋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能提供出示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3.具备相应的投资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有配送、仓储能力,配合公司及时反馈市场信息;
4.具有
营养食品(高档滋补)的
销售经验,了解所在区域市场的特点和消费习惯;
5.在经销区域内有健全的
销售网络和营销队伍;
6.有能力贯彻落实公司对加盟店的工作要求,满足加盟经营要求;
7.交纳一定数额的信誉*金有能力制定代理区域市场拓展标(开店数等)并完成销售计划;
8.拥有诚实守信的处世风格,积极进取的事业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