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琥珀酸钠,适应症为除非用于某些内分泌疾病的替代治疗,糖皮质激素仅仅是一种对症治疗的药物。
用法用量
作为对生命构成威胁的情况的辅助药物时,推荐剂量为
30mg/kg,应至少用30分钟静脉注射。根据
临床需要,此剂量可在
医院内于48小时内每隔4-6小时重复一次(参阅【注意事项】)。
冲击疗法,用于疾病严重恶化和/或对常规治疗(如:非甾体类抗炎药,金盐及青霉胺)无反应的疾病。
建议方案:
--
类风湿性
关节炎:
- 1 g/天,静脉注射,用1、2、3或4天
- 1 g/月,静脉注射,用6个月。
因大剂量皮质类固醇能引起心律失常,因此仅限在医院内使用本治疗方法,以便及时做心电图及除颤。
每次应至少用30分钟给药,如果治疗后一周内病情无好转,或因病情需要,本治疗方案可重复。
预防
肿瘤化疗引起的恶心及呕吐
建议方案:
-- 关于化疗引起的轻至中度呕吐:
在化疗前1小时、化疗开始时及化疗结束后,以至少5分钟静脉注射Solu-Medrol® 2
50mg。在给予首剂Solu-Medrol[sup]®[/sup]时,可同时给予氯化酚噻嗪以增强效果。
-- 关于化疗引起的重度呕吐:
化疗前1小时,以至少5分钟静脉给予250mg Solu-Medrol®,同时给予适量的灭吐灵或丁酰类药物,随后在化疗开始时及结束时分别静脉注射250mg Solu-Medrol®。
急性脊髓损伤
治疗应在损伤后8小时内开始。
[u]对于在损伤3h内接受治疗的患者:[/u]初始剂量为每公斤体重30mg*,在持续的医疗监护下,以15分钟静脉注射。
大剂量注射后应暂停45分钟,随后以5.4mg/kg/小时的速度持续静脉滴注23小时。应选择与大剂量注射不同的注射部位安置输液泵。
[u]对于在损伤3~8h内接受治疗的患者:[/u]初始计量为每公斤30mg甲波尼龙,在持续的医疗监护下,以15分钟静脉注射。大剂量注射后应暂停45种,随后以5.4mg/kg/小时的速度持续静脉滴注47小时。
[u]仅此适应症能以此速度进行大剂量注射,[/u]并且应在心电图监护并能提供除颤器的情况下进行。短时间内静脉注射大剂量*(以不到10分钟的时间给予大于500mg的*)可能引起心律失常、循环性虚脱及心脏停搏。
其它适应症
初始剂量从10mg到500mg不等,依临床疾病而变化。大剂量*可用于短期内控制某些急性重症疾病,如:
支气管哮喘、血清病、
荨麻疹样输血反应及多发性硬化症急性恶化期。小于等于250mg的初始剂量应至少用5分钟静脉注射;大于250mg的初始剂量应至少用30分钟静脉注射。根据患者的反应及临床需要,间隔一段时间后可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下一剂量。皮质类固醇只可辅助,不可替代常规疗法。
婴儿和
儿童可减量,但不仅仅是依据年龄和体格大小,而更应考虑疾病的严重程度及患者的反应。每24小时总量不应少于0.5mg/kg。
用药数天后,必须逐量递减用药剂量或逐步停药。如果慢性疾病自发缓解,应停止治疗。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作常规实验室检查,如:尿常规,饭后2小时血糖,血压和体重,胸部X线检查。有溃疡史或明显
消化不良的患者应作上消化道X线检查。中断长期治疗的患者也需要作医疗监护。
*琥珀酸钠溶液可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给药,或静脉滴注给药,紧急情况的治疗应使用静脉注射。静脉注射(肌肉注射)时,按指导方法配制溶液。
关于使用双室瓶的指导
1.按下塑料推动器,使稀释液流入下层瓶室。
2.轻轻摇动药瓶。
3.除去塞子中心的塑料袢。
4.用适当的
消毒剂消毒顶部橡皮头。
5.将针头垂直插入橡皮头中心直至可以见到针尖,倒转药瓶并抽取药液。
关于使用小瓶的指导
在无菌的环境下将稀释液加入含无菌粉末的小瓶。只可使用特殊的稀释液。
制备输注溶液
首先按指示制备溶液。起始治疗方法可能是用至少5分钟(剂量小于或等于250mg)至少30分钟(剂量大于250mg)静脉注射*;下一剂量可能减少并用同样方法给药。如果需要,该药物可稀释后给药,方法为将已溶解的
药品与5%葡萄糖水溶液、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与0.45%氯化钠的混合液混合。配制后的溶液在48小时内物理和化学性质保持稳定。
不良反应
可能会观察到全身性副反应。尽管在短期治疗时很少出现,但仍应仔细随访。这是类固醇治疗的随访工作的一部分,并不针对某一药物。糖皮质激素(如*)可能的不良反应为:
感染和侵袭:感染、机会性感染。
免疫系统异常:药物过敏,(包括类似严重过敏反应或严重过敏反应 ,伴有或不伴有循环虚脱、心脏停搏、支气管痉挛)。
内分泌异常:类库欣综合征、垂体功能减退症、类固醇停药综合征。
代谢和
营养异常:葡萄糖耐量受损、低钾性碱中毒,血脂异常、增加
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或
口服降糖药的需求。钠潴留、体液潴留、负氮平衡(由蛋白质分解造成)、血尿素氮增高、食欲增加(可能会导致体重增加)、脂肪过多症。
精神异常:情感障碍(包括情绪不稳定、情绪低落、欣快、心理依赖、自杀意念)、精神病性异常(包括躁狂、妄想、幻觉、精神分裂症[加重])、意识模糊状态、精神障碍、焦虑、人格改变、情绪波动、行为异常、
失眠、易激惹。
神经系统异常:颅内压增高(可能出现视神经乳头水肿[良性颅高压]、惊厥、健忘、认知障碍、头晕、
头痛。
眼部异常:眼球异常、青光眼、
白内障。
耳和迷路异常:眩晕。
心脏异常:充血性心力衰竭(易感患者)、心律失常。
血管异常:
高血压、低血压。
呼吸系统、胸和纵隔异常:呃逆。
胃肠道异常:胃出血、肠穿孔、消化道溃疡(可能出现消化性溃疡穿孔和消化性溃疡出血)、胰腺炎、腹膜炎、溃疡性食管炎、食管炎、腹痛、腹胀、
腹泻、消化不良、恶心。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血管性水肿、外周水肿、瘀斑、瘀点、皮肤萎缩、条纹状皮肤、皮肤色素减退、多毛、皮疹、红斑、
瘙痒、荨麻疹、
痤疮、多汗症。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异常:骨坏死、病理性骨折、发育迟缓(儿童)、肌肉萎缩、肌病、
骨质疏松症、神经病性关节病、关节痛肌肉痛、肌无力。
生殖系统和乳房异常:月经失调。
全身异常和给药部位情况:愈合不良,注射部位反应、疲劳、不适。
检查: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天门冬
氨基酸转氨酶升高、血碱性磷酸酶升高、眼内压升高、糖耐量降低、血钾降低、尿钙增加、皮试反应抑制。
损伤、中毒和操作并发症:肌腱断裂(特别是跟腱)、脊椎压缩性骨折。
禁忌
在下列情况下禁止使用*琥珀酸钠:
·全身性霉菌感染的患者。
·已知对*或者配方中的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鞘内注射途径给药的使用。
禁止对正在接受皮质类固醇类免疫抑制剂量治疗的患者使用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
相对禁忌症
特殊危险人群:
对属于下列特殊危险人群的患者应采取严密的医疗监护并应尽可能缩短疗程(同时参阅【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儿童;糖尿病患者;高血压患者;有精神病史者;有明显症状的某些感染性疾病,如结核病;或有明显症状的某些
病毒性疾病,如波及眼部的疱疹及
带状疱疹。
为避免相容性和稳定性问题,应尽可能将本品与其它药物分开给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