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眼压药,醋甲唑胺适用于慢性开角型
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也适用于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的术前
治疗用法用量
成人
口服,初始用药时,每次用25mg,一日二次。早、晚饭后各服一片。如用药后降眼压效果不理想,每次剂量可加大为
50mg,一日二次。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大多发生在治疗的早期,包括感觉异常,尤其是四肢末端的麻木感;听力障碍或
耳鸣;疲劳;不适;食欲减退;味觉失常;
胃肠功能紊乱如恶心、呕吐和
腹泻;多尿;以及间断性的思睡和意识模糊。也可能会出现代谢性酸中毒和电解质紊乱。短暂性的近视也有报道,当减少或停止本品治疗后这种现象都会减退。
另有一些不良反应:包括
荨麻疹、黑粪症、血尿、糖尿、肝功能不全、软瘫、光敏感、惊厥以及很少发生的结晶尿和
肾结石。
禁忌
在下列情况下禁止用醋甲唑胺:血清钾、钠水平偏低,严重肾、肝疾病或功能不全,肾上腺衰竭以及高血氯性酸中毒。在肝硬变的病人中,使用本品将会加速肝性脑病的发生。
患有闭角型青光眼的病人应禁止长期服用醋甲唑胺,因为即使降低眼内压,器质性的闭角也会发生。
患有闭角型青光眼的病人应禁止长期服用醋甲唑胺,因为即使降低眼内压,器质性的闭角也会发生。
注意事项
1、对磺胺少见的严重反应会造成死亡,包括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表皮溶解性坏死,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再障以及其它血液恶液质。
2、再次服用磺胺时,可能发生
过敏反应。如果过敏反应或其它严重的反应出现,该药应停止服用。
3、慎用于有代谢性酸中毒及低血钾危险的患者。
4、闭角型青光眼不应用醋甲唑胺代替手术治疗,否则可引起永久性粘连性房角关闭。
5、本品不能长期用于控制眼压。
6、50mg规格
片剂体外药物释放较快,不良反应程度可能有所变化,应注意密切观察。
孕妇及
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可引起啮齿类动物畸形,孕妇应避免服用。
尚不清楚本品是否分泌至乳液中,哺乳期妇女若需用本品治疗,应停止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