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为1.用于
治疗由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
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敏感厌氧菌所引起的多种
感染性疾病,包括:(1)腹部感染:腹膜炎、腹内脓肿、肝脓肿等;(2)盆腔感染:
子宫内膜炎、子宫肌炎、输卵管或卵巢脓肿、盆腔软组织感染、嗜血杆菌
阴道炎等;(3)口腔感染:
牙周炎、根尖周炎、冠周炎、急性溃疡性龈炎等;(4)外科感染: 伤口感染、表皮脓肿、褥疮溃疡感染、蜂窝组织炎、气性坏疽等;(5)脑部感染: 脑膜炎、脑脓肿;(6)败血症、菌血症等严重厌氧菌感染等。2.用于手术前预防感染和手术后厌氧菌感染的治疗。3.治疗消化系统严重阿米巴虫病,如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等。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使用前,首先须将本品进行适当的稀释,然后再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60分钟左右。对于成人,须将本品(5ml :0.
25g)2支或4支分别加入250ml或500ml
临床常用输液(如5%葡萄糖、10%葡萄糖、0.9%氯化钠
注射液)中,即前者内含主药0.5g,后者内含主药1.0g,然后再静脉滴注。
1.预防术后厌氧菌感染:术前一次静脉滴注1.0g。
2.治疗
妇科、外科及口腔科与厌氧菌有关的急性感染时,首剂静脉滴0.5-1.0g,以后每12小时静滴0.5g,共5-10日。
儿童按每12小时10mg/kg剂量静脉滴注。无论成人或儿童,一旦病情许可,均应尽早改为
口服治疗。
3.治疗重症阿米巴痢疾或阿米巴肝脓肿:首剂静脉滴0.5-1.0g,然后每12小时0.5g,共3-6天。儿童剂量按每日20-
30mg/kg体重静脉滴注。
不良反应
本品通常具有良好的耐受性,用药期间会出现下列反应:
1.消化系统:包括轻度胃部不适、胃痛、口腔异味等;
2.
神经系统:包括
头痛及困倦、眩晕、颤抖、
四肢麻木、痉挛和精神错乱等;
3.
过敏反应:如皮疹、
瘙痒等;
4.局部反应:包括刺感、
疼痛等;
5.其他:白细胞减少等。
禁忌
1.禁用于对本品及其他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
2.禁用于脑和脊髓发生病变的患者,癫痫及各种器官硬化症患者;
3.禁用于造血功能低下、慢性酒精中毒患者。
注意事项
1.肝损伤患者用药每次剂量与正常用量相同,但用药间隔时间要加倍,以免药物蓄积。
2.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常神经症状反应即停药,并进一步观察治疗。
3.本品溶液显酸性,与其他药物合用时注意本品低PH值对其他药物的影响。
4.本品与半合成
抗生素类及
头孢类药合用时应单独给药,两者不能使用同意稀释液稀释,应分别溶解稀释,分别滴注。
5.如发现药液混浊或变色切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