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
感染:1.
上呼吸道感染:
鼻窦炎、
中耳炎、
扁桃体炎等。2.
下呼吸道感染:
支气管炎、
肺炎等。3.
泌尿道感染及肾盂肾炎。4.
皮肤、软组织感染。5.淋病。不良反应编辑
: 1.过敏反应:斑丘疹、
荨麻疹、
皮肤瘙痒、偶可发生剥脱性
皮炎及严重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等。 2.消化道反应:
腹泻、稀便、恶心、
腹痛、痉挛、上腹痛及呕吐等。 3.思睡、镇静、疲劳,不适及
头痛等。 4.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血液系统异常。 5.肝功能异常: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和血清胆红素增高。 6.偶见间质性肾炎。 7.二重感染:长期或大量应用本品可致耐青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或白念珠菌感染。
禁忌症: 1.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
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编辑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
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
哮喘、
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 5.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6.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7.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2)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但在人类尚缺乏足够的对照研究,因此孕妇一般避免使用,仅在有明确指征时应用本品。 2、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