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公司支持一切合法的
销售手续,包括企业及产品的首营资料,药检报告、授权委托书、增值税发票等。并支持招投标工作;★ 国标产品质量至上,对产品质量全程负责。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国家规定
包装规范的优质产品。 ★ 公司制定
完善的退货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
代理商的投资风险;★ 公司保证及时发货、开票及返利,并建立严格的服务体制;★ 严格
市场保护,时时市场监控
具有丰富的市场操作经验,较强的市场开发能力;、具有健全的市场营销
网络,良好的商业信誉。
本品适用于耐青霉素金葡菌(甲氧西林耐药者除外)和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呼吸道
感染、软组织感染、
尿路感染、败血症等,病情严重者可与氨基糖苷类
抗生素联合应用,但应警惕可能加重肾毒性。本品不宜用于细菌性脑膜炎病人。品为***代
头孢菌素,
抗菌谱广,对革兰阳性菌的活性较强,产青霉素酶和不产青霉素酶金葡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
肺炎链球菌、B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表皮葡萄球菌、白喉杆菌、炭疽杆菌对本品皆相当敏感。肠球菌属、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李斯特菌和奴卡菌耐药。流感嗜血杆菌、脑膜炎奈瑟菌、卡他莫拉菌和淋病奈瑟菌对本品高度敏感,部分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变形杆菌属菌株对本品多中度敏感,其余革兰阴性杆菌则多数耐药。革兰阳性厌氧菌对本品敏感,脆弱拟杆菌对本品耐药。本品主要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